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简报
第15期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石嘴山市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数量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作为提升化妆品质量、推动化妆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鼓励化妆品监测哨点、经营企业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截至11月17日,全市已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52例,超额完成了全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较去年同期增长150%。
细化任务,纳入考核工作机制。按照每百万人口上报6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任务要求,及时摸清辖区县分局人口情况,将全市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区,并经常性督促,定期通报。同时,为提高各基层局重视程度,确保任务按期完成,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对基层局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赋予一定分值,从完善考核机制上力促全年任务落实。
调研督导,对接协调监测哨点。利用今年开展的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核酸检测试剂质量日常监管等工作时机,多次到全市6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开展调研督导,了解医院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共同探讨解决办法,更好地发挥监测哨点作用,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针对患者前来就医时不携带化妆品外包装,无从获知上报需要有相关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时,积极与皮肤科医生沟通,在治疗时尽可能登记患者信息,并向患者普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在后期回访中询问完善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相关信息,完成不良反应信息上报。
加强培训,拓宽不良反应上报渠道。利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法律法规培训会、企业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2022年10月起施行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讲解化妆品不良反应基础知识、上报程序、报告时限、报表填写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并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上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指导工作,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由原来的哨点医院扩展到化妆品经营单位,拓宽了监测渠道。今年以来,共增设医疗机构监测哨点2家,为1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分配了上报账号,经营单位上报不良反应11件。
宣传引导,提高消费者认知水平。利用“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时点和“全国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大力向消费者宣传化妆品不良反应科普知识,讲解常见化妆品不良反应类型、原因、注意事项、应对处理措施等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共计发放化妆品不良反应科普宣传资料1500。通达宣传,提高消费者认知水平和应对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良好氛围。(魏娟宁)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规范药房”
建设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把脉”
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提升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近期,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抽调专业人员,分组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进行了验收。目前,己有39家医疗机构通过了“规范药房”创建验收。
“规范药房”创建验收组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南(试行)》,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检查等方式,从药品与医疗器械的管理机构与制度、人员与培训、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随着创建工作的不断推进,辖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都有明显提高,购进渠道规范,进货票据齐全,药品储存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能达到药品购进、验收、调配、使用等信息化管理要求,在库药品均能够按照常温药品区、阴凉药品区、冷链药品库(柜)分类贮存;阴凉药品区配置空调,配备冷藏药品专柜、温湿度计、遮光窗帘(盒)等设施设备;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均能够在药品标签或存放药品的区域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示警示或区别;储存区地面上用红黄绿线划分出了若干区域,分别标识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等醒目的字样,所有药品均按要求分类离地码放,并与墙壁、管道等保持一定距离,严格执行了分区分类摆放。
通过此次验收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张永玲)